留/遊學貸款

 

 

最新消息【資料來源:中央日報28.02.2004

為減輕留學生的經濟負擔,鼓勵國人出國深造,教育部已擬定留學貸款措施,由六家承貸銀行以二點九二五的超低利率,提供欲出國攻讀博士、碩士的學生申貸,且不限家庭年收入多寡皆可申請,但家庭年收入在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的低收入戶,將可享有二到四年的免息優惠

教育部指出,這項計畫已經報請行政院核定中,若順利通過,今年八月即可先行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實施,預估第一年可嘉惠六千名留學生,所需經費約三億餘元,明年起則編入教育部年度預算,受惠人數可望再增加。

教育部表示,首度開辦的留學貸款係比照現行高中以上學生就學貸款,由教育部提撥一億多元經費設置信保基金,支付八成的呆帳債款,使承貸銀行把利率壓低至百分之二點九二五。在中央銀行居中協調下,目前同意承貸的銀行有臺灣銀行、中央信託局、合作金庫、土地銀行、中國國際商銀、玉山銀行等六家。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處長張欽盛說,根據教育部提出的計畫內容,凡家庭年收入在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的中低收入戶學生,只要申請到國外大學的入學許可,就可提出申貸,博士生申貸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碩士生申貸額度為八十萬元

至於貸款償還期限,教育部規定博士生為十二年,碩士生為六年但各有四年(博士生)與二年(碩士生)的寬限期,寬限期內凡家庭年收入在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的低收入戶學生,將可享有免息優惠,若博士生四年內無法完成學業,第五年還可個案向教育部申請免息;一百一十四萬至一百二十萬元之間的中低收入戶學生,利息則由政府補貼一半;而年收入在一百二十萬元以上的中高收入戶學生,利息則須完全自付。

張欽盛指出,所有申貸留學貸款的學生,博士生將於第五年開始償還本息,碩士生從第三年開始償還本息,博士生前四年與碩士生前二年則只需繳交利息或免息,不需償還本金。

 
  1. 第一銀行
    1. 消費者貸款名稱: 遊學貸款
    2. 主要目標群: 學生
    3. 額度: 最高15萬元台幣
    4. 貸款利率: 12%
    5. 攤還期限: 最長兩年
    6. 辦理期間: 全年
    7. 費用: 手續費2%, 最低2000
    8. 申請文件: 身分證, 收入證明文件, 參加海外遊學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或佐證親屬資料, 本人申請者免付)

  2. 台灣銀行
    1. 消費者貸款名稱: 留遊學貸款
    2. 主要目標群: 學生
    3. 額度:
      1. 提供擔保:最高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
      2. 未提供擔保:最高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惟每月攤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月平均收入三分之一。
    4. 貸款利率: 按本行留學貸款牌告利率計息。
    5. 攤還期限: 最長五年
    6. 辦理期間: 全年
    7. 擔保品或保證人: 土地或建物, 無擔保品者可另覓誠信之保證人
    8. 申請文件: 身分證, 收入證明文件(在職者)/學生證(在學者), 參加海外留遊學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或佐證親屬資料, 本人申請者免付)

  3. 玉山銀行:
    1. 消費者貸款名稱: 留遊學貸款
    2. 主要目標群: 學生
    3. 額度: 最高40萬元台幣
    4. 貸款利率: 7.52%
    5. 攤還期限: 最長30個月
    6. 辦理期間: 九十一年度
    7. 費用: 手續費3000
    8. 保證人: 父親或母親
    9. 申請文件: 身分證, 收入證明文件(在職者)/學生證(在學者), 參加海外留遊學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或佐證親屬資料, 本人申請者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