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 究 所 |
1.研究所文憑課程(Postgraduate Diploma /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通常是為期九個月的教學式課程,並具有以下特色: (1). 若擬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沒有符合的相關資格學歷時,可先申請就讀研究所文憑課程。這類文憑課程入學資格要求較碩士班有彈性。適合台灣專科生畢業且有工作經驗者申請 (2). 通常文憑課程與碩士班主要的差異在於文憑課程不需撰寫論文(dissertation)或研究報告(Project),故修課總時程較碩士課程少三個月。 (3). 許多院校在同一種課程中設有文憑或碩士班,可讓學生在九個月通過文憑後,另以三個月的時間撰寫論文取得碩士學位。若前九個月之修課成績未達系上要求標準, 或已達要求但論文未獲評審通過, 則學校將頒與研究所文憑。 |
2.碩士課程(MSc, MA, Mphil)在英國修碩士課程, 基本上分成兩類, 一為教學式碩士課程(by course work), 包括科學類(Master in Science, MSc)與藝術類(Master in Art), 另一為研究式碩士課程(by research) (1).教學式碩士課程(By Course Work) 大部分的教學式碩士課程修業期間為一年,課程結合講課制(Lectures),研討會(Seminars),導師教學制(Tutorals)和個人研讀的上課方式,最後三個月(七月~九月)則用來做研究並撰寫畢業論文(Dissertation)或研究報告(Project)(約一萬到萬五千字, 視各校及各系之規定)。至於評分方面包括每學期的短篇報告(Essays, 3000-5000字)及期末考試。此外,校方可能會要求口試,有些碩士課程為期兩年,在此種情況下便需以較長的時間從事個人研讀與研究工作。 (2).研究式碩士課程(By Research) 修課時程約二年,純係個人做研究,爾後提交論文,適合具備一些研究經驗且擬研特定領域之學生。研究式碩士,即Master Of Philosophy (Mphil),亦被常視為修讀博士課程的一部份。校方對於申請博士課程的學生常會先接受其為Mphil學生,若其第一年的研究績效良好,則同意該名學生修讀博士學位,而其在修讀Mphil時所做的研究工作則視為博士研究課程的一部份, 對有興趣申請PhD的學生, 應注意該校Mphil 轉讀PhD之規定章程。 |
所需文件a.申請表 b.英文版成績單: c.英文版畢業證書 d.語言能力証明 e.推薦信 f.讀書計畫 g.履歷表 |
3.博士學位:攻讀博士的學生入學之初通常為研究碩士或觀察博士學生身份,大約在入學一年後通過口試資格考成為博士候選人。博士課程以研究為主,不必修課。入學後即開始從事該領域相關研究,最後提交論文,通過口試並完成論文修改後才獲頒學位。博士課程修業期限至少三年,最長可達七年;不過一般人多半以三、四年的時間取得學位。 所需文件除了碩士申請文件外, 尚須附上以下資料: (1). 若您欲申請博士班須附: 研究計劃 (2). 若您欲申請建築或藝術科系須附: 作品集 (3). 若您欲申請音樂科系須附:錄音帶或錄影帶,視其主修的樂器 在英國的高等教育體制之下,學生比較被要求具有獨立自主性,大部份的時間必須自行進行研究,而指導老師負責整體方向的討論與建議並接受學生的詢問及提供相關參考資料予學生。比起美國,研究主題可能由指導老師給定,或研究進度與過程由老師參與,歐洲系統下,學生所受的節制相對之下少很多,個人的彈性也比較大,不過自我要求的責任也較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