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簽證地點:基隆路一段333號的國貿大樓25樓 電話:02 2757 7060
傳真:02 2757 6974
(二). 簽證受理時間:
1.
送件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
9:00至12:00
2.
簽證處理時間:一個工作天
3.
取件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
4:00至 5:00
(三). 簽證類別及基本文件:
1.
學生簽證:
申請紐西蘭學生簽證應準備資料包含:
(1) 學生簽證申請表格
(2) 護照 (在離開紐西蘭時護照還須有三個月以上的效期)
(3) 最近三個月內兩吋照片一張
(4) 學校入學許可正本(Offer
of Place) (須包括課程名稱、就讀時間及應繳學費)
(5) 學費收據正本或匯款至學校帳戶之證明
(6) 住宿擔保書正本 (可由學校或提供住宿之家庭出具證明,住宿擔保人必須為紐西蘭居民或公民)。
(7) 財力證明(依就讀時間長短,出具每個月紐幣1,000元以上的財力證明;若住宿費用已全部繳清,則出具每個月紐幣400元以上的財力證明;財力證明可為申請人或財力擔保人名下之銀行存款證明) 。
(8) 財力擔保書
(非申請人名下之存款證明,須另檢附一份財力擔保書,並由財力擔保人簽名)。
(9)
2008/07/28起學生簽證費NT$
4,700元〈查詢費率〉
(10) 將於紐西蘭就讀一年以上長期課程者須提供體檢報告。
(11) 將於紐西蘭就讀六個月以上
一年以下課程者須提供一份肺結核檢驗報告(即X光胸腔檢查,已懷孕婦女或11歲以下的兒童不需提供此X光檢驗報告)。
(12) 十七歲以上且已經於或將於紐西蘭就讀兩年以上長期課程者須提供警察紀錄證明書。
(13) 全戶戶籍謄本 (英文版)
(14) 如果您已就讀於紐西蘭,而回台灣提出申請學生簽證的延期,您務必出示前一學年的成績單及出席率證明。
2.
觀光簽證(如就讀三個月以下單項課程者,可申請觀光簽證,但必須於表格內註明求學意願):
申請紐西蘭觀光簽證應準備資料包含:
(1) 觀光簽證申請表
(2) 兩吋照片一張
(3)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4) 身份證影印本
(5)
2008/07/28起簽證費為NT$ 3,100元
(配偶及20歲以下未婚且經濟未獨立子女,在下列情況下不需付費:與主申請人同時申請同一類別簽證、包含於同一申請案件且與主申請人同行,
配偶及子女資料,請填入同一表格第16欄內)。
(6) 十六歲以下未成年申請人,單獨或與父或母一方旅行,另具填一份父母同意書。
(7) 財力證明:如非被特別要求出示財力證明,一般申請觀光簽證者皆不需提供財力證明。
(8) 健康證明:如需停留六個月以上,必須提供X光體檢表,一年以上須提供體檢報告。
3.度假打工簽證(每年限額600人)
申請資格:
(1) 在台灣設藉並持有18個月以上效期之台灣護照;
(2)赴紐西蘭之主要目的為度假,打工為附帶目的而非入境之主因,申請人須於簽證到期前離開紐西蘭;
(3) 申請案件時,年齡需介於十八至三十﹝足﹞歲;
(4) 無子女同行;
(5)購買來回機票或證明其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機票費用(詳情如下);
(6)有足夠的財力支付在紐西蘭期間之生活開銷(詳情如下);
(7)必須持有效的醫療保險;
(8)不曾申請過紐西蘭度假打工簽證。
必備文件:
(1) 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
(2)18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3)有效醫療保險證正影本各一份, 如健保卡或其他私人保險證明
(4)財力證明
a. 已購買機票者:除機票正本(來回票)外,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97,500之存款證明書正本
b. 未購買機票者: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135,000之存款證明書正本
(5)二吋照片一張
(6)填妥之打工度假簽證申請書
(7)2007/07/30
起簽證費為NT$
3,150元
(8)胸部X光體檢
(自2005年4月4日起,胸部X光體檢為新增必備文件)
注意事項:
• 為同一雇主打工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 持此簽證可以在紐西蘭停留十二個月,起始日為第一次入境日起。
• 可參加不超過3個月的課程
• 不需要在到達紐西蘭前就找好打工的工作。
• 簽證組不提供工作機會咨詢,工作相關資料可參考網站
www.workingin-newzealand.com
或 www.worksite.govt.nz
• 請於出發前2個月內提出申請
延簽須知:
(1)簽證辦理地點:請洽紐西蘭境內各移民局
http://www.immigration.govt.nz/migrant/general/aboutnzis/contactus/default.htm
(2)簽證辦理時間:請洽紐西蘭境內各移民局
http://www.immigration.govt.nz/migrant/general/aboutnzis/contactus/default.htm
(3)申請資格:
如果您人目前在紐西蘭且持有效度假打工簽證,您在此度假打工期間,曾在農園藝業工作
過三個月或三個月以上之季節性工作,您可在紐西蘭申請延簽三個月。
(4)必備文件:
•護照正本;
•附之前農園藝業之僱主信函及紐西蘭國稅局繳稅證明;
•提供回程機票或財力證明;
•二張兩吋近照;
•填妥之打工度假簽證延簽申請書;
•簽證費NZD$120元
(簽證費將不定期依匯率調整,請於申請前電洽簽證組)。
(5)注意事項:
•此類別簽證不能線上申請,只在紐西蘭境內之移民局申請。
•此類別簽證不須再提供體檢報告或X光片,除非移民官特別要求。
•此簽證為三個月效期簽證,可為任何僱主工作。
(四).體檢指定醫院
台北市
台安醫院 台北市八德路二段424號 (02)27718151
宏恩醫院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61號 (02)27713161
耕莘醫院 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362號 (02)22193391
台中市
和興診所 台中市健行路870號 (04)2035185
高雄市
高成診所 高雄市三多一路69號 (07)7517152
資料來源:紐西蘭商工辦事處簽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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